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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密认证咨询,方便省时,诚信可靠

2024-04-30 02:00:01 1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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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军品认证工作的依据

2.总装备部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中规定:需审查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装电字[2001]第220号规定,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各装备管理部门对军品承制单位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

4.信息产业部令第32号《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该通过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军工产品承制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军标)申请材料:

1、请书、认证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实现流程图(产品工艺流程图);

4、主要设备一览表;

5、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6、内审报告、内审计划、管理评审报告、管理评审计划7、国家或行业许可资质证明(3C、计算机系统集成、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等)

军工保密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终不得超过20%;

4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军工保密资格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后,同准备的其他的条件一起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或地市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有关审查认证机构提出正式申请;

3审核包括三方面内容:

4审核部门经审核后,对是否同意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印章,并退送申请单位;

5申请单位将审核同意的《申请书》直接报送到有关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正式提出申请。其中申请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直接将《申请书》报送到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直接将《申请书》报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

6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单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首先对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现场审核后,现场审查组组长向申请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结论;

8取得保密资格证书,并将有关审查材料报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备案,列入名录定期发布。

注: 现场审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或者“中止”。依据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标准及评分标准,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现场审查通过,450分(不含)以下为现场审查不通过。审查中发现申请单位达不到《评分标准》所列基本项要求的,中止审查。未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6个月内不受理再次申请。现场审查中止的,3个月内不重新进行现场审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书样式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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